2011年6月24日 星期五


太初有與 神同在,就是 神。約1:1

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1:14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太5:32

你們的,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太5:37

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12:36

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路12:10

以上經節的紅字于聖經原文都是Log’os



大致上可以這樣理解:

道的位格者,就是真理的位格者,就是我們應當敬拜的神。

道的內容,就是信仰的內容,就是神的話。

道成肉身,就是基督。

道成文字,就是聖經。



  我們對於『道』的彰顯型式可以參考詩篇119篇,在整篇176節裡,幾乎每一節都提起『道』。而對於道、判語、訓詞、典章、律例……應有的態度是:遵守、看重、學習、持守……。這是窮一生之力都研讀不盡的一篇詩篇。



以此共勉

神掌權

拒絕妥協

問:如果謊言對別人都沒傷害呢?謊言只是為了一些事情的方便,並無任何的傷害

答:

由誰來判斷有沒有人受傷害呢?

只在心裡敬拜別神,對別人都沒傷害,算不算犯了第一誡?

只在心裡渴望拜偶像,而沒有做出來,對別人都沒傷害,算不算犯了第二誡?

只在心裡褻瀆耶和華的名,而沒有說出來,對別人都沒傷害,算不算犯了第三誡?

不將今日(日日都是主日)視為聖日,等同干犯安息日,算不算犯了第四誡?

只在心裡厭煩父母,而沒有做出來,對別人都沒傷害,算不算犯了第五誡?

只在心裡恨惡某人,而沒有做出來,對別人都沒傷害,算不算犯了第六誡?

只在心裡意淫某個婦女,而沒有做出來,對別人都沒傷害,算不算犯了第七誡?

只在心裡想將不屬自己的財物占為己有,而沒有做出來,對別人都沒傷害,算不算犯了第八誡?

只在心裡將謊言取代真理,而沒有做出來,對別人都沒傷害,算不算犯了第九誡?

只在心裡起了貪念,而沒有做出來,對別人都沒傷害,算不算犯了第十誡?



  我們先確立事件的發生有動機、過程與目的。其中動機與目的是產生(永恆)意義的主因,而過程則是於時間和空間裡產生意義的行動。而最終的結果(可理解為,『歷史』),永遠在上帝的手裡。



  以上十個問題都只處在動機和目的上,而十誡所要求的正是在『動機和目的』的永恆價值點上面。其中第四誡有週期性,第五誡有較短的時間性,是我們當積極把握機會的。而所謂的『行為』正是於時間裡將動機與目的付諸行動成為不可挽回的事件,因為時間不可重新再來,所以不可挽回;而不可挽回就意謂著已將原罪發展成為本罪。而本罪只有基督的挽回祭能挽回神的怒氣。



  如果謊言已成事實,或說已將謊言說出,那就表示我們敗給了那在我們裡面發動的罪性,或說我們沒有成功的制伏自己的老我,並且已將原罪延伸發展成為本罪;那麼不管有無受害者,這已成為過程上或說歷史上的事實;而人最主要是對神負責,摩西的律法必追討事件的原由、過程與結果;而且有無受害者不是我們說了算,我們無法事先估計謊言到後來會發展成何種狀態。



  其實我們不論如何努力,都無法完全除掉內心的罪性;但是我們確實該盡力將內心情欲的爭戰靠主得勝,而不該為自己先預備與罪妥協的理由;因為預備與罪妥協的理由只會使我們更軟弱。我們僅能儘量婉轉柔和的說實話,否則就不開口;任何理由都不夠成為我們干犯上帝的理由,我們不需別人讚賞的眼光來肯定自己,因為我們不是活在人的眼光之下,而是活在神面前。而活在神面前就是要以向神負責為第一要務,而不是以自己的標準來行事。

  我們今日在這裡所行的,是個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申128

  願神保守我們能靠主得勝,拒絕妥協

謹此

神掌權




我對『因信稱義』的看法

  其實,『因信』是指人這方面的事,按照原文,『藉著信』應該是比『因信』更準確的翻譯方法。畢竟我們都知道我們得救的原因不是『信』本身,而是『父的揀選,聖靈的感動,基督寶血的遮蓋』所成就的救贖之工。

  而『稱義』則是神的事,是上帝使我們稱義,或說上帝因著耶穌替代性的死,代替我們的原罪,使我們回到亞當當初受造的中性地位;因著耶穌救贖性的死,為我們的本罪付上代價,使我們成為聖潔;因著基督挽回性的復活,挽回了神的怒氣;因著耶穌複合性的復活,使人與上帝和好,滿足了神的公義;然後上帝差派聖靈感動我們,使我們能信,再藉著我們被動的『信』,使上帝稱我們為義。

  所以,『得救、稱義、蒙揀選』是神于萬世以先(永恆裡)所命定;而『認罪、悔改、相信』是選民於短暫的物質界的一生裡對神救贖計畫的必然回應。

  結論:『藉信稱義』是比『因信稱義』更好的翻譯或理解方式;而『得救、稱義、蒙揀選』當然在『認罪、悔改、相信』之前。
 

  因信稱義的『信』,不是動詞,不是一件行動,不是人的意志所延伸的結果;因信稱義的『信』,是名詞,是一個抽像物件,是神賜給我們的禮物。

  對基督的信仰,不是人主動相信的結果,而是人領受恩典的結果;是人領受了恩典才能信;不是人相信了以後才有恩典。

  是自存的神,人才有信仰的對向;是神的形象樣式在人裡面,人才有信仰的本能能回應祂;是聖靈的感動,人才有尋找到祂而信祂的可能;是道成文字,人才有信仰的內容;是道成肉身,人才有信仰的意義。一切都本於祂、因著祂、為了祂、歸向祂。

  神不是你要信就能信,也不是你不信就能不信的;而是所有人從亞當開始,皆已經死在罪中,而神在世界這個大墳墓之中,使我們靈魂蘇醒,救贖我們,再造我們,重生我們,而使我們能領受從神來的信,然後再繼續保守我們,使我們全然成聖。

  在聖經裡,我看不到人的自存性,看不到人的主體性,看不到人的主動性,看不到人的意志,更遑論我們能主動的信靠那言語無法形容的終極上帝。 

謹此
神掌權

過程中的完美


過程中的完美

  在信的人,現在只能是完美的;因為現在是過去的結果,又是未來的原因。若我信上帝永恆的救贖,而將來的原因就是現在,那麼現在就只能是完美的。

  若我正行在成聖的過程之中,卻沒有發現自己正在被成聖,那我就是說謊的,不在成聖的過程之中了!因為我自稱自己是信的,其實自己是不信的。

  若我正在埋怨我現在的際遇或處境,那就等於我在懷疑我被救贖的未來;若我對自己被救贖的未來深信不疑,那麼我就只能感謝我現在的際遇和處境,因為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

  既然『現在』僅僅是過程裡的一瞬間,而我又相信真理的道於每個一瞬間都督促著我歸向祂,那麼,我怎麼能在我的行為上與真道越離越遠呢?除非我根本不信真道。

  『現在』是不存在的,當我們意識到『現在』的時候,它已經是『過去』了。
  『現在』是存在的,當我們意識到『正在過去』的時候,未來也『正在來臨』。
  我相信道路、真理、生命的主,就在『正在過去』和『正在來臨』之間,保守著我,使我的意志歸向他的道路,使我的理性邏輯歸向真理,使我的感情歸向生命的源頭。

  如此,因著祂,一切的一切都成為完美。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然而 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傳311


神掌權


信心與行為


信心與行為

  想瞭解真道,就會自己求、自己禱告、自己哭、自己悔改、自己查考聖經;你會發現自己(1)全然無能為力然後『相信』神所啟示的:(2)聖父的揀選,(3)聖子的救贖,(4)聖靈的光照;然後才真正得到從神而來的『信』,再靠這『信』步上(5)成聖的過程。而這整個過程就是加爾文五要點:1全然無能為力。2無條件的揀選。3限定的救贖。4不可抗拒的恩典。5聖徒永蒙保守。而這由於信以至於信的兩個信的過程,都是聖靈在我們裡面運行的結果。
分享一些關於信心與行為的重點:
1:人一生只有一次得救(悔改、重生、蒙召、稱義)的機會,這一次機會就是這一生。
2:信是行為的基礎,行為是信的必然結果。
3:信心與行為是成正比的,強調行為是沒有意義的。
4:以人來說:信是一種行為;『信』是『悔改』最具體、最有意義的『行為』。
5:罪無論怎樣細微,都該被定罪;罪無論怎樣重大,也不能將真誠悔改的人定罪。
  這些都不是三言兩語就能明白的,願神幫助我們能更明白他的道。


如何理解三位一體呢? II

A:弟兄,感謝耐心的解答,關於三位一體這個詞在聖經裡是沒有的,既然沒有,如果說是神的默許,那麼是誰最在神的啟示下總結出三位一體的呢?
B:父神的靈是聖父、基督的靈是聖子、聖靈的靈是聖靈;神是靈,聖父的靈是聖靈、聖子的靈是聖靈、聖靈的靈是聖靈;父、子、聖靈同無限。這個觀點依據的經文是?聖靈的靈是聖靈這是誰總結的?
  解答我不敢當,我只是分享我所信的。三一神觀所討論的內容是神本身,是信仰內容裡的核心,其他的議題都不能比此議題更重要;而基督論更是核心中的核心,基督的神人二性也是包含在神論裡面,只要在神論的議題上出了錯,就成為異端,或相對的成為異端所稱的異端。我曾經和耶證的牧師討論過一位一體和三位一體的問題,結果還是各走各路,而我成了耶證所說的異端。
  三位一體的神是聖經所啟示的,使徒所傳講的,曆世歷代教會所信仰的;我不想提起歷史上對這議題特別有堅持的人,因為神學是進展式的,依現代的神學觀念來看,很難找到那個前期教父的神觀是完全無誤的。但是於第二世紀就存在的『使徒信經』已經宣稱:我信上帝、我信耶穌基督、我信聖靈;所以我們相信三一神觀是使徒所信仰的。
現在我們試著從聖經來查考三一神觀的啟示:
1:創世記裡神說『照著我們的形象樣式……』的『我們』是複數,而希伯來文有單數、雙數、複數的分別,希伯來文的複數是指二以上的數才是複數。
2:『Elohim』是二以上的複數型態。
3:創世記18章至19章裡面我們看到差遣的耶和華和奉差遣的耶和華,而奉差遣的耶和華接受亞伯拉罕和羅得伏地拜祂;我們能說差遣的耶和華是聖父,但被差遣的耶和華是誰呢?而『差遣』必定發生於位格之間,我在前文提過:位元格是神形象樣式延伸出來的自覺性獨立個體(位格是有理性、情感、意志、能自覺的獨立個體),所以神必定有一個以上的位格。
4:上帝與雅各摔跤,神說:因為你與 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這裡的『神』與詩篇82篇的『神』是不同的,這是大寫的神,是指上帝;詩篇82篇的神是小寫,在中文聖經是沒有空一格的神。所以我們說與雅各摔跤的神真是上帝。聖經又說從來沒有人見過神(約一 4:12),那這一位讓雅各得勝的神是聖父或是聖子呢?那一位沒有人見過的神又是哪一位呢?
5:你怎麼解釋『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詩110:1?這裡的耶和華是誰,主又是誰?『你』是誰,『我』又是誰?
6:約翰給耶穌施洗時,三個位格同時出現。
7:『主就是那靈』林後3:17。神的靈、耶和華的靈、謀略的靈、智慧的靈、正直的靈、公義的靈、焚燒的靈……,這就是我前文所說的『聖靈的靈』;『聖靈』的靈,只是為了強調聖靈是有位格的靈。如果聖靈沒有位格,那麼如何理解『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12:11;如果聖靈沒有位格,如何理解聖靈於感動、安慰、光照、充滿等等工作的主動性呢?甚至馬可福音記載:聖靈把耶穌催到曠野裡去;聖靈若沒有主體意識,怎麼禁止保羅往亞細亞去呢?
  一主一信一洗,這是我們已經接受的;盼望你也能接受,聖父是主、聖子是主、聖靈是主的三位一靈(體)的唯一真神。

謹此
神掌權


如何理解三位一體呢?


如何理解三位一體呢?

1:三位一體是誰提出來的?
2:聖父,聖子,聖靈,聖靈是父的靈,還是父創造的靈。

3:主耶穌是由聖靈感孕童貞女瑪麗亞所生,是不是可以認為聖靈從父中來,才有神子。
4:如果這樣是不是聖靈本是父神的靈,就不是三位,而是聖父,聖子兩位了呢?
5:如果是三個位格,那麼聖靈就應不是父神的靈,而是同神子一樣,為父所造。
6:到底應該怎樣理解呢?
平安(不知道你是否是弟兄):
  沒有人可以完全解釋『三位一體』或『三位一靈』,因為沒有人能完全解釋『神』。我們僅能理解神所願意我們理解的部分,就是聖經裡神對他自己的自我介紹。我試著分享我所理解的。
1:三位一體是誰提出來的?
答: 神不是進展式的,但是神學是進展式的;三一神觀不是人提出來的,是神自己於聖經裡啟示出來的;聖父無所由出、無所由本、無所由生,而是那唯一的自有永有者;聖子是永恆的為父所生;聖靈是永恆的由聖父、聖子發出。既然是于永恆裡,就不在時間的過程之中,就沒有先後次序。三位是同榮同尊同質同等的。
2:聖父,聖子,聖靈,聖靈是父的靈,還是父創造的靈?
答:聖靈是永恆的由聖父、聖子發出。聖靈非受造。關於聖靈由聖父而出或是由聖父和聖子而出,在歷史上曾經有過劇烈爭辯,甚至成為1054年教會的大分裂的理由。
3:主耶穌是由聖靈感孕童貞女瑪麗亞所生,是不是可以認為聖靈從父中來,才有神子?
答:聖子是永恆的為父所生。聖子不是於時間的過程裡受生的,而是在萬有以先受生的。馬利亞是道成肉身的承載體。聖子的肉身並沒有馬利亞的血統;依現在醫學觀念來講,神將一個完整的胎兒借著馬利亞的肉身出生,而不是神的精子借著馬利亞的卵子而生。
4:如果這樣是不是聖靈本是父神的靈,就不是三位,而是聖父,聖子兩位了呢?
答:父神的靈是聖父、基督的靈是聖子、聖靈的靈是聖靈;神是靈,聖父的靈是聖靈、聖子的靈是聖靈、聖靈的靈是聖靈;父、子、聖靈同無限。
5:如果是三個位格,那麼聖靈就應不是父神的靈,而是同神子一樣,為父所造。
答:聖父的靈是聖靈,聖靈不是聖父的靈;聖子的靈是聖靈,聖靈不是聖子的靈;聖靈是有位格的靈。邏輯上不能理解,因為神比邏輯更大。這樣說吧,聖靈是神,聖子是神,聖父是神;神不是聖父,神不是聖子,神不是聖靈;神是三位一靈的神。
6:到底應該怎樣理解呢?
答:位格是有理性、情感、意志、能自覺的獨立個體;人是神因著祂的愛,為了彰顯他的榮耀與美善所創造之隱藏著神形象樣式且能領受神的啟示並產生響應的獨立個體;聖經所啟示有位格者是1上帝2天使3人4魔鬼。人是被造、有限、墮落、死在罪中,所以人無法完全理解神;有限的被造者無法完全理解無限的創造者,墮落的人無法完全理解聖潔的神,死在罪中的人無法完全理解十字架的救贖之路。因為我們不過是『人』。若神能被人完全理解,那這樣的神肯定不是神。根據聖經,我們無法拿任何受造物來模擬創造的神,只能相信並順服記在聖經的真理。
PS:三位一『靈』是為了強調上帝的無限性,而三位一『體』感覺上比較強調上帝的獨一性。
  因『父、子、聖靈』都是靈,而三位靈都無所不在、都無限,所以於人所處的時間和空間裡用『三位一靈』比較能表達任何一點都是中心點的『無限』觀念。

  因為無限,所以只有一位神,若有n個無限存在,變成每個無限必有它的中心點,那n個無限就互相限制,成為n個有限的存在了。故『三位一靈』也比較完整的表達了獨一性,所以我個人以為『三位一靈』是比較好的說法。
  其實限於有限的語言和文字,實不足以表達創造一切存有的這位終極而超越的神,人的理性誠然是有限而墮落的。

謹此
神掌權


如何順從神的心意呢?

  在我的日誌裡有一篇『神的意志』;裡面有提到我對『神的意志』的看法;在這裡,我再嘗試說明白些。

1:上帝的旨意:是指神于永恆之中按照他的公義、愛、及上帝其他的本性所命定的事。例如:他的創造、他的救贖、他的啟示,他的揀選、基督的死與復活等等。上帝的旨意是除了神自己以外最大最重要最有權能的事。上帝命定的事必然成就,沒有任何周旋的餘地。經文:我知道你萬事都能作,你的旨意不能攔阻。約伯記 42:2
2:上帝的心意:上帝的心意就像聖經裡的勸誡、教導、上帝向人所要求的善;這是人可能運用墮落後的自由而違背的。經文: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馬太福音 6:10
3:上帝的允許:指上帝允許發生的次因因果;像撒但對約伯的攻擊。
4:上帝的任憑:指上帝任憑被造者運用墮落後的意志來犯罪抵擋神。

  神和信徒的意願不一定是相同也不一定是相反的,神已經將我們行事的原則通過聖經告訴我們了,總歸是:榮耀神、造就人、不讓罪性挾制。願意按照聖經的原則而努力達到標準的人就是順服的人;不願意按照聖經的原則行事的人,就是悖逆的人。

  當我們面對選擇時,我們當禱告尋求神的心意,而後就努力按著聖經的原則來行。我們只要按著聖經的原則來面對所發生在我們生活裡的一切事件,就是合神心意的人。對於生活中具體的事,如搬到哪裡去住?選讀什麼科系?今晚吃什麼菜?這一類的問題只要隨著本性的良心去行,是不會與聖經抵觸的。

  若是一個人連起床要先睜開那支眼睛或那只腳先下床都要先求問神,這正是那個人『不信』或『軟弱』的表現。在信的人,一切能臨到他自己的事,全都是恩典,都要感謝;包括苦難、不幸的意外甚至肉身的死亡,雖然很難在那種情況下感謝。事實上若是一個人在任何事上都求神的旨意顯明,就好像是人想要預知或預定未來一般,是給撒但留地步的做法。

  結論:一個順服神的人,他選讀工程科系,他將會是好的工程人員;他選讀醫學科系,他將會是好的醫療人員;他選讀化工科系,他也將會是好的化工人員。因為常有聖靈與他同在。我們只要相信祂,依靠祂,順服祂,然後無懼的望著標竿直跑,就必能歸向祂。

謹此
神掌權

恩賜與恩典


恩賜與恩典



1:恩賜是神按祂的美意所賜予我們生命的禮物。
  恩典是我們用心靈去領會神賜與我們禮物的美意。

2:恩賜使我們懂得服事神。
  恩典使我們懂得感謝神。

3:恩賜幫助我們建立自信。
  恩典幫助我們培養謙卑。

4:恩賜使我們多依仗自己。
  恩典使我們多仰賴 神。

5:恩賜叫自己與別人不同。
  恩典叫自己與別人相同。

6:恩賜可以令人羨慕。
  恩典可以令人感動。

7:恩賜可以讓自己達志成功。
  恩典可以讓自己接受失敗。

8:恩賜讓我們可以祝福別人。
  恩典讓我們可以領受祝福。

9:恩賜是有價之寶。
  恩典是無價之寶。

香港神學院院長 講章節錄

我的恩賜呢?


  恩賜的問題有些比較容易搞混的觀念要先確立。聖父將聖子賜下,聖子是神給人最大的恩典,就是以馬內利;聖父、聖子再把聖靈賜下來,所以聖靈是神的恩賜;而聖靈又是施恩的靈,一切的恩典、啟示、恩賜都是聖靈隨己意賜給人的;我列舉一些經節:西門看見使徒按手、便有聖靈賜下.就拿錢給使徒、說、把這權柄也給我、叫我手按著誰、誰就可以受聖靈。彼得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罷.因你想 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徒8:18-20  你不要輕忽所得的恩賜、就是從前借著豫言、在眾長老按手的時候、賜給你的。提前4:14  為此我題醒你、使你將 神藉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提後1:6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民數記 18:20

  到這裡,我們可以瞭解神給我們最大最重要的恩賜就是聖靈,就是聖子,就是神自己;我們因著聖靈得成聖潔,進入到聖子耶穌基督裡蒙他的寶血遮蓋一切的罪,又因他的復活使我們稱義,使我們能信祂。因此對信徒而言,有哪一樣不是恩賜呢?你的存在就是一種恩賜阿。

  先瞭解了神的恩賜,我們就能知道從神的本性延伸而來的恩賜是唯真、唯善、唯美的,但是當聖靈隨己意將恩賜賜給了人之後,在人意志之下的恩賜就變成中性的了;因為人能用神的恩賜來行善或行惡。所以我們當向神求造就人的恩賜。經文: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林前14:12。  

  我們當謹慎的於神面前使用我們的恩賜,否則神也可能會將他的恩賜收回。

  人很難瞭解另一個人的恩賜是什麼,但是人有上帝的形象與樣式,不可能完全沒有恩賜;感到自己沒有恩賜,不過是被感覺欺騙了而已;而且人的恩賜可以求,也可以操練,例如歌聲、禱告、甚至廚藝。



謹此

神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