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4日 星期五


太初有與 神同在,就是 神。約1:1

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1:14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太5:32

你們的,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太5:37

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12:36

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路12:10

以上經節的紅字于聖經原文都是Log’os



大致上可以這樣理解:

道的位格者,就是真理的位格者,就是我們應當敬拜的神。

道的內容,就是信仰的內容,就是神的話。

道成肉身,就是基督。

道成文字,就是聖經。



  我們對於『道』的彰顯型式可以參考詩篇119篇,在整篇176節裡,幾乎每一節都提起『道』。而對於道、判語、訓詞、典章、律例……應有的態度是:遵守、看重、學習、持守……。這是窮一生之力都研讀不盡的一篇詩篇。



以此共勉

神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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