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滿足感若非由心靈深處產生而是來自於外界物質的話,則會有『更短暫』且會於滿足感過後產生相對的『心靈空虛感』的現象;而『心靈空虛感』會產生更大的欲望(因心靈對無限者的需求),使滿足感更難得到滿足;而最後『在錯誤方向不斷成長的欲望』則可能使自己陷入無法自拔的『價值觀錯亂』的深淵裡。例如:吳三桂為了美色的作為;最近有位17歲青年為了買一支iPhone而賣掉自己的一個腎臟等等的事件。
這議題複雜,有太多相關問題須探討。而答案唯有聖經裡的教導最為準確。
物質方面: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心靈方面:於上帝本質(聖潔、公義、良善……)的追求永不滿足。
而感動則是另一個議題;我開個頭:心靈于感動時的狀態是扮演著受體,又扮演著似是主體而又卻非主體的客體,若心靈于感動時只是客體,那主體性感動者是誰呢?想必大家都已有答案了。有空再來思考。
謹此
神掌權 PS:唯物派的心理學將人所追求的欲望按照其必要性歸納成五點:1物質2性3安全4自由5美。這是否是太膚淺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