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1日 星期一

殉道者的故事──為義受逼迫


十四、款待捉殺他的兵丁
  羅馬皇帝尼祿性情兇暴,極力殘害基督徒,火燒、鋸鋸、喂獅、用盡各種酷刑,許多信徒因而隱居。有一老年信徒,隱居窮鄉僻壤,開一牧場,飼養許多牛羊家畜。他有一個習慣,凡過路的,無論何人總請他們在他那裡歇息一下,給他一杯牛奶,一塊幹餅。日子多了,各處知名。尼祿王聽見,就說那人必是一位基督徒,不然怎有這樣的愛心,於是派了四個兵丁,去殺這位老人。四兵當晚經過那地,恰巧住在老人家中。老人盡情款待他們。他們並不知道這位老人就是他們所要捉殺的基督徒,就把來意告訴老人,問他說:“你知道這位老人住在什麼地方麼?”老人回答說:“這位元老人我認識,明天我帶你們去。”老人為兵丁鋪好床鋪,就到後院,挖了一坑,跪下禱告。天亮時候,就去喚醒四兵說:“你們所要尋索的人就是我。”兵丁面面相覷,不忍下手。他們覺得老人非常慈愛,很受感動,約他一同逃跑,大家都作基督徒。老人說:“尼祿勢力遍佈全國,我們無處可逃,如果被他捉住,五人勢必一同喪命。你們若是真實愛主,請即把我殺死,將頭交給尼祿王,身體埋在院內坑中,你們出去傳揚基督。我已年老,在地之日不多,死不足惜,你們年紀尚輕,正是主所大用之時。”四兵丁不得已,流淚禱告,忍痛殺死老人,交上人頭,了結差事,辭去職務,為主作了忠心的傳道人。

十五、任憑把我骨頭咬碎
  伊格納丟(Ignatius)是第一世紀教會的長老。當他受逼迫時,被帶到君王面前,判決死刑,要丟給羅馬圓戲場的野獸吃。他不願在羅馬的聖徒,為他辯護,向王求免死刑,就寫信給他們不必這樣作。信上寫著說,火與十字架來吧!大群野獸來吧!任憑把我的皮肉撕裂,把我的骨頭咬碎!魔鬼兇殘的苦害來吧!只要讓我到耶穌基督那裡,我一點都不怕。我的心已經被主所奪,雖在大患難之中,亦能泰然自若。

十六、尼哥米底被鞭死
  尼歌米底乃羅馬城內著名的基督徒。大逼迫臨到教會,他服事受難的弟兄不遺餘力,安慰貧窮的,探望被囚的,勉勵動搖的,堅固信實的。因著他的善行,至終被捕,鞭打而死。

十七、富葛被沸水燙死
  富葛(Phocas)是本都教會的監督,因為拒絕向偶像獻祭,被扔入火窟,再拖出來,投在沸水裡燙死。

十八、母子八位一同殉道
  辛弗沙(Symphrosa)姊妹是個寡婦,那時教會正在羅馬遭遇厲害的逼迫,國王命令她和她的七個兒子向偶像獻祭。他們抗不遵命,大大觸犯王怒,將她帶到廟宇之內,用她髮髻懸在梁上,重重鞭打後,再用大石擊頭,扔在河裡。她的七個兒子則被綁在七根木柱上,又用滑輪拉吊,四肢脫節。但是這種酷刑不能搖動他們的信心。結果,長子被王破喉,次子紮胸,三子剖心,四子破臍,五子刺背,六子刄腰,七子鋸裂,一一為主殉道。

十九、基督徒的神實在偉大
  當羅馬帝國三次逼迫基督徒的時候,法斯丁和喬維他兩位弟兄毅然決然的為主作見證,甘心忍受各種暴刑,赤忠到底。使旁觀的人,羅西利司欽佩萬分,不禁出聲喊說:“基督徒的神真偉大!”因此他也被捕處死。

二十、裘曼尼葛被野獸噬害
  裘曼尼葛(Germanicus)是個青年的基督徒。他被扔給野獸噬害。他的勇敢激勵了旁觀的人,使數人悔改信主。因此觸怒了百姓,群起呼叫“除盡惡人,快捉玻雷卡”。結果士每拿教會的監督玻雷卡和十二位其他的信徒,不久亦名錄殉道者的冊子上。

二一、玻雷卡焚身見證
  士每拿教會的監督玻雷卡(Policarp 使徒約翰的學生),他們把他拿住了。因為他已八十六歲,所以不忍處死他,特別寬待他,只要他說一聲我不認識拿撒勒人耶穌,就可釋放。但他回答說:“我不能否認祂。我已事祂八十六年,在這八十六年中,祂從沒有虧待我,我怎能愛惜這身體而否認他呢?”他們把他抬到火裡去燒。當他下半身已經燒枯了的時候,他還能說話,他說:“感謝神!我今天有機會能夠被人燒在這裡,用我性命來作見證。”

二二、腓力西他母子同殉道
  腓力西他(Felicitas)是一位尊貴的羅馬主婦,品德高尚,通道虔誠。她有七個兒子,個個都受她的良好教導。國內發生地震、饑荒和水災,謠言紛傳,說這些災害,乃因基督徒不敬鬼神所致,群起攻擊信徒。腓氏和她的眾子因此被捕。王命巡撫波里審問他們。巡撫先從母親著手,以為只要說服母親,余者自然跟隨。雖經利誘,恫嚇,腓氏信心仍然堅定不移。巡撫乃轉移目標,分別審問她的眾子。他們的信心堅強,意念相同。於是下令全家處死。長子鞭打後用重量壓死,次子,三子被木棍擊死,四子被推下山谷跌死,其他三個幼子被斬首。母親亦被梟首示眾。

二三、游斯丁被鞭打斬首
  游斯丁(Justin Martyr)是一位著名的哲學家,原籍撒瑪利亞的尼波立(Neapolis),生於主後一零三年。曾受當時的最高教育,並且遊學埃及。在亞歷山大,他獲悉編譯聖經七十士譯本的人員的一切事蹟,參觀過他們工作的小房間。他愛慕真理,是個博學鴻士。他研究斯多亞(Stoic)和巴黎培載底派(Peripatetic即亞裡斯多德派)的哲學,嘗試過畢賽古利(Phthagorean)的制度(即輪回學說)。後又轉攻柏拉圖(Platonics)的哲學,迨主後一三三年,當他三十歲之時,悔改歸主。他曾寫過一篇優美的通啟,勸告世人,歸服他新近所得到的信仰。他的生活十分純潔,堪稱基督徒哲學家。他也用他的才智勸導猶太人。他常遊行各地,最後寄居羅馬城,在那裡開辦學校,教育多人。當外邦人開始逼迫基督徒的時候,他上書羅馬皇帝,替基督徒申辯。結果王降旨緩和逼迫。不久以後,他與克利新(Crescens)發生辯論。克氏乃諷刺派的著名人物,為人不修品行。游斯丁的理由十分有力,對方無法駁倒,於是克氏毒恨在心,極思報復。當時適有夫婦二人住在羅馬,都是不良之徒。後來婦人悔改信主,設法挽回她的丈夫,多次嘗試均告無效,乃請求離異。這樣激怒了丈夫,上告婦人乃基督徒。經婦人苦求後,丈夫收回控訴,但竟遷怒引領婦人信主的托拉米(Ptolemeus)。托氏被判死刑。另有一位羅西(Lucius)亦同被處死。游斯丁寫第二篇申辯文,辨說刑罰太過殘酷暴烈。克氏就乘機進讒言,以致游斯丁和他的六個同伴一起被捕。他們因拒絕向偶像獻祭,又不肯反悔所信,遂被鞭打而後斬首。時在主後一六六年。

二四、里昂信徒受逼迫
  羅馬皇帝奧利留馬可時,里昂信徒遭遇逼迫。那時著名的殉道者有亞葛特(Vetius Agathus)他是一個少年人,為所信的真道竭力申辯,並且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結果被處死列。許多人受他勇敢的激勵,大膽承認主名,以致與他遭受同樣結局。有一位體質孱弱的姊妹,名叫白蘭第娜(Blandina),得到天上的特別力量,竟能忍受刑罰多時,使執刑的人又驚奇又疲倦。當維也納(Vienna)教會的執事賽脫司(Sanctus)上刑之時,他十分鎮定,只喊叫說:“我是一個基督徒。”燒紅的銅片放在他身體的幼嫩部份,使他的筋肉消縮。但他堅忍不拔,乃重新下監。數日後從獄中提出來,施刑的人希奇他的傷痕竟已痊癒,體力亦已復原。又重新上刑,仍舊不能治死他。於是再度下監,禁閉一時,最後被斬而死。又有一個軟弱膽怯的女子,名叫皮白利(Biblias),曾經懼怕死亡而反悔所信,但是後來重新承認主名,十分忍耐的接受痛苦。至於在里昂其他的信徒,有的被迫坐在燒紅的鐵椅上,皮肉炙裂,有的被縫在網裡,丟給野牛撞死,凡囚死獄中的,都扔給狗吃。在里昂的殉道者大約有四十八位。時在主後一七七年。

二五、沸瀝青澆頭
  奧利根的父親梁乃達,因著基督徒的名被斬。受刑以前,兒子寫信鼓勵他說:“父親,請勿為了愛惜我們的緣故,改變你的決心。”許多聽奧利根講道的人亦同樣殉難。拉士和她的母親姊妹都被先以沸瀝青澆頭,然後用火燒死。監刑官巴西利見到她們鎮定,受感歸主,並因拒絕指著羅馬偶像起誓,被判死刑。

二六、裴百秋被牛闖劍刺
  裴百秋(Perpetua)是一位二十六歲的青年女子,有錢財,且有學識,懷中尚有乳兒。她的父親非常疼愛她,在她被捕後,常到禁閉的地方探望安慰,多方勸誘,想要叫她反悔。她的信心堅定,不為所移。因此激怒老父,把她毒打一陣,數日不來探望。她在牢中受浸。方伯審問之時,吩咐她向偶像獻祭,她抗不遵命,乃判下地牢,且不准攜帶乳兒。兩位看顧受難信徒的執事設法使她每日得到數小時呼吸新鮮空氣的機會,趁此哺乳她的嬰兒。她自知不久人世,轉托母親照顧外孫。老父重來探獄,苦勸求她背道,態度柔軟懇切,真使鐵石心溶。但她深曉必須撇棄一切跟隨基督,因此回復一句話:“但願神的旨意成就。”老父聞言,五臟俱裂,悲慘離開,聽憑天命。裴氏在受審時,顯出非常的勇敢和堅強的意志。審判官請她慎重考慮老父的眼淚,幼兒的無倚,和她自己生命的危險。她勝過一切天然的感覺,不顧精神和肉體上的痛苦,決意犧牲所有人的關係,來換取基督所賜的永生。無論人怎樣誘惑,她毫不動心。老父知她必死,不覺動了慈心,想要把她搶走,結果反被重擊,這事使女兒的心悲痛萬分。她重新下監,與其他的基督徒一同受刑。當時與她同受監禁的,另有一位懷孕的姊妹,名叫腓力西他(Felictias),法官勸她愛惜自己的生命。她回答說,她決不接受任何拜偶像的建議,也不以性命為念。在牢內生了一個女孩,由一位信主的姊妹代為收養。受刑的日子到了,她倆被人帶進戲園,聽任野牛撞死,兇惡的野牛被放出來,直闖裴氏,使她昏暈,後又抵觸腓氏,使她重傷。最後執刑的人用劍刺死她們。時在主後二零五年三月間。

五七、代歐盔仙逼迫教會
  第十次大逼迫乃古今最慘烈的逼迫。代歐盔仙(Diocletian)登基(主後二八四-三零五年),初時對於教會頗有好感。迨遷都小亞西亞的尼哥米底亞城(Nico-mendia),於主後二八六年派瑪西緬(Maximian)居羅馬城為次帝,局部逼迫開始發生。有一支底本(Theban)的軍團,共有六千六百六十六人,全部都是基督徒。他們原駐東方,奉瑪西緬的命,進軍加拉,協助平亂。瑪帝舉行大祭,吩咐全軍陪祭,並立誓效忠,助滅在加拉太的基督徒。底本軍團無法遵命。王大怒,命令每十人抽一人處死。結果存活的人不變初衷。第二次十人抽一。全軍團依然站住,且上奏稱:“設王令和主令互不抵觸,我們樂意順服,且常順服。但若遇有抵觸之時,我們必須順服全能的主。我們願意效勞,然而我們不能手染基督徒的血。人若不能向神赤忠,怎會向王盡忠。你吩咐我們搜查毀滅基督徒,此事無須執行,因為我們就是基督徒,且以此名為榮。我們眼見同伴被殺,他們毫不抵抗,也無怨歎,他們為基督的緣故殉難是愉快的。無何能夠激動我們,舉手反抗君王。我們寧願死在人的惡待下,以求無辜,不願活在罪惡的重壓下。我們願意接受任何王命之苦。我們公開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因此不能迫害同道。也不能向偶像獻祭。”王大發雷霆,殺戮全軍,不留一人。時在主後二八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主後二九二年,代歐盔仙另選格利留(Calerius)為該撒,助理東方政事。次帝瑪西緬另選康士坦徒(Canstantius)為該撒,治理英國、西班牙和法國三省。格利留受他母親的唆使,勸誘代歐盔仙逼迫教會,複稱國家軟弱,全因基督徒之故,不如除滅他們。迨主後三零三年,王聽信讒言,頒諭毀滅各地禮拜堂,焚燒聖經和有關基督教的書籍。複下令剝奪基督徒的公民權,不得擔任任何重要職守,也不能得到法律保障。逮捕教會領袖,禁囚監內。凡不拜偶像的,格殺勿論。王諭張貼全國城市。有一勇敢的信徒,將告示撕破,結果被焚而死。格利留心仍不甘,私下遣人放火,焚燒王宮,把罪名加在基督徒身上,作為殘暴迫害的藉口。凡是基督徒,不分老幼男女,一概殺戮。又縱火燒屋,許多信徒全家葬身于火。有的被大石系頭,趕入深海。逼迫蔓延全國,在東方尤其厲害。這樣繼續有十年之久。殉道的人數多得無法統計,殉道的方式多得不能盡述。有些巡撫甚至請求停止屠殺,因為“居民血流,使城市污辱,民屠殺,使帝國毀譽。”主後三零五年,代歐盔仙遜位,且強迫瑪西緬辭職。帝國由康士坦徒與格利留分治東西。康氏人品高貴,性情溫柔,而且善等基督徒。後主三零六年將國位傳太子康士坦丁(Canstantinuns or Constantine the Great)。康氏受到母親赫裡拿(Helena)的勸導,心中傾向基督。西方迫害遂告結束。至於東方,格利留另選其甥瑪西岷(Maximinus)為該撒,治理敘利亞,埃及二省。瑪氏生性兇暴,繼續逼迫信徒,且偽造“彼拉多行傳”攻擊基督,下令學校採用當作課本。主後三一一年,格氏患有惡疾,醫生束手。他認清這是神的懲罰,乃懺悔過去罪惡,頒旨停止逼迫,而且重修禮拜堂,並囑基督徒代為禱告。除了瑪西岷所轄的敘利亞和埃及外,東方的迫害亦告終止。


  列出前期教會五百多萬殉道者的一偶;我們的心志與他們相比,實在相差太多了。我們只要稍微受點苦,就自以為是為義受逼迫,真是汗顏阿。


苦難很好笑

  她,19歲就跟著我了,我當時21歲;不顧雙方父母反對,牧師拒絕為我們證婚,在沒有任何親戚朋友的祝福下,我們跑去公證結婚。到今天我們還欠著我們自己的結婚典禮,結婚照,喜宴,甚至弟兄姊妹心中的『神的祝福』.....
  二十多年來,我們還是覺得我們都欠著對方還不清的幸福的債;不論別人怎們想,我們總在對方的心裡有著不可取代的地位;也曾有過極大的苦難,但我們從來不會抱著哭,只會抱著笑;一邊流淚一邊笑,而且越流淚就越笑,越笑越好笑。然後,苦難就在笑聲中消失了。
  感謝神,神使我們覺的苦難很好笑;我們永遠無法報答神對我們的恩典。
  現在想起來,有些感慨;我又想笑了,但缺少『苦難』這調味料,笑起來沒那麼有味道。
  約書亞在民數記149所說的......他們是我們的食物......,這句話太偉大了;願神使我們都能像約書亞一般,能將仇敵、苦難視為使我們茁壯的『食物』。
神掌權

該不該浪漫

  浪漫是純感觀的……大概是……以強烈的情感化成的美感而淩駕於理性之上的一種狀態。  

  我想,大部分的浪漫應該是不屬靈的,因為當人任憑『理性功能』被『感覺』淹沒的時候,是很危險的。例如:外遇的男人的開場白大部分就是『我太太不瞭解我』,這當然不一定是真話;然後外遇的實際條件1『時間』對了,2『地點』對了,3『氣氛』對了,然後最重要的『人』對不對就相對的比較無所謂了,因為理性功能降低了。

  我不否認浪漫時常是很過癮的一件事,但是『癮』是:進益為負的長期依賴。假設我們浪漫的對像永遠都是我們的另一半,那我十分贊成。但是社會現象擺明,偏偏我們想像的浪漫對像常常是婚姻外的!就這樣,造成我反對浪漫,支持實際。雅歌所記載的是屬靈的浪漫,但能與神有浪漫關係的人實在不多。
  在此謹提出基督教應有的性愛觀:1婚姻內2血緣外3異性間。願我們都能在此原則下享受浪漫。

以此共勉
神掌權

PS:『偏偏我們想像的浪漫對像常常是婚姻外的!』的說明:
  我是指我老婆從來不會因為我在他生日的時候為他準備的『驚喜』而感動,反而看一些不知名的韓劇或電影然後哭個半死...最難懂女人心。
  記得有一年,在他生日前兩個星期,我連絡了20米橫幅(上書:生日快樂,愛你的老公敬上;準備從他工作的旅行社對面的大樓直撲下來),直升機(準備灑4000朵玫瑰),愛情直達(一種到府傳達資訊的服務)還將中文曲子『月亮代表我的心』的五線譜交給了愛情直達的樂隊。結果被她看到估價單(將近4000美元。我家境小康),被罵個半死,還差點離婚。
  其實我只是從他看的連續劇裡剪接了一些構想,然後付諸行動,我以為他會感動流淚的,結果差點流淚的是我......
  怕老婆見到此貼,所以先行解釋!!免得後患無窮。


我所認識的唐崇榮

  就我所認識的唐崇榮,誠然是當代福音的先鋒,當代信心的榜樣,當代基督教界正統信仰的捍衛者。我只和唐牧師見過兩次面,當時是2003年和2005年在巴拉圭東方長老教會;唐牧師很嚴格,它的證道內容言詞精煉,感覺得到他對自己的要求很高;關於他在金錢上的醜聞,我無法相信;因為巴拉圭東方市不是大城市,大約只有4萬人口,他來了兩次;如果是為了錢,他一次都不會來!而且也正是醜聞事件爆發的那一年。
  在他的講道裡面,常會使人感到自己的觀念被改革了;當然,若他講錯了,有幾百萬眼睛看著,幾百萬耳朵聽著,更何況有神做信徒的後盾,我們當然要禁止他;可是到今天我還沒聽到有人說他的證道內容有任何問題!為什麼?因為唐牧師的講道都有視頻、書本為證,所以攻擊唐牧師的人不能亂講。
  我們聽道,應是聽到他所傳的道;而非聽他家的骨董,他的銀行存款,他的車,他的屋子。聽這些屬世的東西與我們的信仰何益?唐牧師的生活如何,他自己會對上帝交代,用不著我們於背後說三道四,若是真有勸勉唐牧師的決心,應該是先確定他有錯的事件,然後再勸他;而不是於網路上直接轉載第三者的言語。其實攻擊他的人我也約略知道原因的一二,但我不予置評,免的絆倒人。
  我的女兒正就讀於阿根廷的Seminario Internacional Teologico Bautista,他的神學教授還特地叫她幫忙找Steven Tong的英文證道內容,因為唐牧師的英文證道實在不多;反觀我們華人,既然神將唐牧師這麼好的講員擺在我們當中,我們豈不該更珍惜更認真的學習他所傳的道?
  無所謂唐迷,幾乎所有喜歡聽唐牧師講道的人,都是因為他所講的道內容精煉。沒有人是因為唐崇榮的臉蛋可愛,或是他的身材線條性感,或是他歌聲美妙。對我來說,唐牧師可以說是當代的亞波羅。聽唐牧師的講道,誠然是與我們的信仰有益的;盼望有更多像唐牧師這樣的傳道人在華人社會當中興起。
  願我們大家時常為唐牧師禱告,使他的工作更有果效。

謹此
神掌權


人生的際遇

我們處在過程當中一切都會改變也正在改變;但是上帝永遠不變!!
就算上帝把約伯的遭遇套在我們身上願我們的心還能求神不收回我們對祂的信心
分享一位信仰偉人Saint Francis 的禱告

主啊,求你使我作你和平之子,在憎恨之處播下你的愛,
在傷痕之處播下你的寬恕,在絕望之處播下你的盼望,
在幽暗之處播下你的光明,在憂愁之處我們播下了歡愉。
主啊,求你使我少為自己求,少求受安慰,但求安慰人;
少求被瞭解,但求瞭解人,少求愛,但求全心付出愛。
在赦免時我們便蒙赦免;在舍去時我們便有所得,
在死亡時我們便進入永生。

以此共勉


幸福

  我們讓自己相信,當我們結婚後,有了孩子以後,或者其它的什麼事情之後,我們會更加幸福。可是後來,我們感到氣餒,因為孩子們太小了,如果他們長大了,一切就好了吧﹗可是後來,我們還是感到氣餒,因為孩子們進入青春期後,我們必須密切注意他們的一切。毫無疑問,當他們度過了這段時間,我們會更加幸福吧﹗
  我們告訴自己,當我們的伴侶能和我們一起面對生活中的一切,當我們擁有一輛更好的車,當我們能去度假,當我們最後退休之後,我們的生活會更加幸福﹗
  但事實上,沒有所謂的比當下更幸福的時光!
  如果有的話,那麼又是什麼時候呢?
  生活中總是充滿挑戰,最好充分認識到這一點,然後決心從此刻起就盡情享受生活中的快樂,而不去考慮其它。從最長遠來看,生活似乎是即將要開始,真正的生活。但是,生活的道路上總是佈滿障礙,需要一步一步的經歷挫折,需要完成一些工作,需要付出時間,需要付出金錢,這樣生活才能開始。
最後我開始明白,這些障礙就是生活。
  這個想法説明我認識到,沒有一條道路是通向幸福的。這條路本身就是幸福﹗於是,享受生活中的每一刻!在決定去幸福之前,不要等待下課,又等待上課,不要等著失去10塊錢,又等著掙回10塊錢,不要等著找到工作,等著去結婚,不要等待週五的晚上或周日的早上,不要等待一輛新車,不要等待還清房屋貸款,不要等待春天,夏天,秋天和冬天,不要等待月初,月中和月末,不要等待電臺播放你的歌,不要等待死亡,不要等待再次重生。
  幸福是旅程,而不是終點!
  沒有比當下更幸福的時光!
  活在現在,享受現在!

  現在,想想,試著回答這些問題:
  1.說出世界上最富裕的5個人。
  2.說出上5屆環球小姐比賽中的得勝者。
  3.說出上5屆諾貝爾獎的得獎者。
  4.說出上5屆奧斯卡的最佳演員。

  不能回答嗎?是不是很難?不要擔心,沒有人記得這些。當掌聲過去了,榮譽也蒙上了灰塵。得勝者很快就被人遺忘。

  現在,請回答這幾個問題:
  1.說出3個對你的學習有幫助的老師。
  2.說出3個在你急需幫助時伸出援手的人。
  3.想出幾個讓你覺得特別的人。
  4.說出5個你願意和他們共度時光的人。

  更好回答是嗎?是不是更容易呢?那些對你生活有意義的人不是那些被列為的人,他們不是最有錢的人,也不是得過最大獎的人而是那些關心你的人,照顧你的人,不管怎樣,都緊密的在你周遭的人。想一想吧,生活是很短暫的。而你呢,是在哪個名單裡,不知道嗎?

  以前,在西雅圖的奧運會上,九名不是智力有問題就是身體有缺陷的運動員,站在了100米跑的起跑線上。槍聲響了,比賽開始。不是每一個運動員都很能跑,但是每一個運動員都期望參與和獲勝。
他們三個三個一起跑,其中的一個人跌了一跤,摔倒了,哭起來。其它的八個人聽到哭聲,於是,他們放慢腳步,往後看。最後,他們中的所有人,都停下來,開始往回走
  一個患有道斯綜合症的小女孩在他旁邊坐下,抱著他,問覺得好些了嗎?接下來,九名運動員肩並肩的一齊走向終點線。所有的觀眾都站起來,熱烈的鼓掌。掌聲持續了很長很長的時間。
  看到這一幕的人一直談論著這件事。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在我們每一個人的內心深處,我們知道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遠不是為自己而去爭取勝利。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是幫助別人去獲勝。即使這可能意味著我們需要放慢和改變我們自己的腳步。

一根蠟燭如果不照亮別人,它就失去它的意義。
一根蠟燭如果照亮了別人,它就沒有失去什麼。

我個人喜愛的文章 摘自網路


對同志同光教會的反思

創辦同志教會 傳奇女牧師燒炭亡
林幸妃/臺北報導
 「耶穌救我、耶穌救我,我一生中最大盼望是耶穌救我」,創辦臺灣第一個專屬基督徒同志的同光教會牧師楊雅惠,在部落格放上自己所唱的詩歌;只是歌聲仍在網路上繚繞,她卻在上月廿一日以燒炭結束傳奇的一生,令同志社群不勝唏噓,網路上並出現多篇追悼她的文章。
 現年四十六歲的楊雅惠,在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年成立國內第一個同志基督徒團契「約拿單團契」,隨後在來年創立同志專屬的「同光教會」,在當時甚至不畏壓力,在電視上勇敢面對斥責和謾駡,她都逐一給予答覆和說明,被視為國內同志運動的啟蒙者之一。楊雅惠在一九九八年離開同光教會,轉往新竹長老教會大專中心,此後輾轉在台中牧過數個教會,但多僅有一至二年時間。

 根據瞭解,楊雅惠今年委託長老教會公報代印出版她的自傳,在上月廿日交完所有稿件,並將代印所需經費繳清後即失去聯繫,直到廿三日同工破門而入,才發現她陳屍在住處,身體已經腫脹,分析應是在廿一日淩晨燒炭結束自己生命。
 據知情的教會人士表示,楊雅惠疑似患有重度憂鬱症,同時罹患多囊腎,她在過世前三周曾經搭乘計程車到台中港,因為計程車司機警覺不對勁,將她載回住處,之後也曾傳出上吊,卻因太痛苦而掙脫,所幸同工發現後緊急送醫。
 楊雅惠在醫院住一段時間後返家休養,長老教會即委請台中大專中心代為照顧,這段時間楊雅惠仍努力寫自傳,並曾向人透露「自傳完成時也是我走的那一天」。
 有人以為楊雅惠因憂鬱症,而選擇自殺方式結束生命,但也有人提到,楊雅惠個性不服輸,才會在不畏基督教保守風氣之下創立同光教會,但也因而引來質疑,在她離開同光後,尋求牧會時遭遇諸多挫折,才會萌生提早服事上帝之意。
 她所創辦的同光同志基督教教會,取「同志之光」之意;楊雅惠從台南神學院畢業後,一九九二年到美國留學並接觸到同志基督徒,開始思索臺灣同志基督徒在教會的處境。
 返國後在新竹長老教會大專學生中心服務的她,在長老教會長青團契的「焚而不毀BBS網站」上,回答一名同志基督徒學生,她不認為同志愛在神學上是錯誤,她相信自己應該支持同志,在她的同意下這篇文章被學校宗教網站轉載,卻引來撻伐聲浪,她為此更體認到同志基督徒的艱困,因而開闢「同志神學版」。
 同光不僅是國內第一個同志教會,在二○○四年甚至在此封牧全臺灣第一位同志牧師曾恕敏。
中國時報 200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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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同性戀』幾點分享:
1:同性戀是罪,同性戀的思想是罪,同性戀的傾向是罪,同性戀的行為是罪。
2:沒有先天的同性戀者,同性戀是本罪,不是原罪。
3:透過真誠的認罪悔改,聖靈必能將同性戀改變為異性戀。
4:同志應當回到教會而且從聖經尋求赦免與幫助,而不是將同志聚集起來成立專屬同志的團契、教會或組織;因為專屬同志的群體最終還是成為他們尋得性伴侶的罪惡淵數。
  一切支援同性戀的思想、言語、文字、行為,都無法與神的聖潔合一;無法想像一位同性戀者,能自己以獻祭人的身分來到神面前,然後自己以君尊的祭司的身分,來獻上自己成為活祭;而這是一般基督徒親近神最自然不過的事。當然人有罪,但是我們來到神面前起碼要表明我們恨惡罪。如何能在『受聖靈感動,奉聖子的名,向聖父祈求』的禱告之中同時向神表態說:我是,而且支持同性戀。這是多麼格格不入,多麼褻瀆的事。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一個基督徒可以對自己的永遠得救有多少把握?是滿有把握?是一點點?還是完全沒有?
  今天我們在談一次後救是否永遠得救時,我想應先界定我們討論的基礎。首先,我們既談到「永遠」,就涉及一個現象,那就是「無法體會」,亦即在經驗、現象之外。其次,所以我們的根據就只能是聖經,因為是已經超出人能力的範圍,只能是出於神的啟示。
  其實這個問題不是一個獨立的問題,而是一連串相關問題的一部份。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是宗教改革時期與路德齊名的最重要改革家與神學家之一,當時為了回應對手有關預定論的問題,他的跟從者就總結了他的主張成為五點,這就是教會歷史上有名的加爾文主義預定論五要點:TULIP,即「全然的敗壞」(Total Depravity)、「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有限的救贖」(Limited Atonement)、「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與「聖徒的保守」(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而主張一次的得救就永遠的得救其實就是主張其中的第五點「聖徒的保守」或翻成「信徒的堅忍」。
  可見得這個問題要放在預定論下來看,而預定論又要放在救恩論下來看,救恩論又與人論、神論、基督論有關,可謂牽連甚廣,若要論述所有的相關議題,顯為不可能,故本文只會在必要時對相關問題簡要概述,而把重點只放在直接相關的教會歷史、聖經與神學討論上。
  亞米念(Jacobus Arminius, 原名Jacob Narmenszoon, 1559-1609)的主張是當初引發加爾文主義五要點的導火線,他的主張可以說就是把這五點全反過來就對了,即有限的敗壞、有條件的撿選、全面的救贖、可拒絕的恩典與恩典中失落的可能。其實不論是加爾文或亞米念,他們都從未把他們的預定論主張如此系統化的歸納成五點,所以我們現在所稱之加爾文主義或亞米念主義,是否他們自己會全然同意,可能都還要進一步研究,但基本上仍清楚指出他們之間的差異,一個是從神的那一邊出發,一個是從人的這一方挺進,觀諸現在神學界基本上也是這兩種角度的交鋒。
  在亞米念死後的1610年,亞米念的跟從者向荷蘭政府要求修改比利時信經和海德堡教義問答。為了解決加爾文主義者和亞米念主義者之間的爭論,改革宗教會於161811月在多特舉行會議,判定亞米念主義為異端,並制定了多特信條,30年後的「韋斯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更是以之為基礎。如此的狀態一直維持到十八世紀。
  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1)與加爾文一樣都叫約翰,但他在預定論上的觀點卻是亞米念主義者。他當時所處的英國社會相當腐敗,在一次特別的經歷中獲得了他所謂的重生之後,開始了史上著名的英國福音大復興。他傳福音時強調道德上的歸正,也接受恩典中失落的可能性。他提出了「預先的恩典」(Pre- venience of Grace)的觀念,就是說神因為預見誰會接受救恩,所以預備了使他得救的恩典,如此欲解決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的問題。
本文的立場認為聖經中指向「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經文較多而且清楚,例如其中數處主要經文有:
1. 8:35-39指出神的愛永不離開我們。
2. 1:6指出神必完成祂在我們心中動的善功。
3. 8:29-30指出神至終完成預定的旨意。
4. 32:40指出神與人立約永不離開人,人也不會離開祂。
5. 林前10:13指出人所遇試探是人所能承受,不然也會開一出路。
6. 6:18指出聖子不會丟棄聖父賜給祂的人。
只是反對者也非無的放矢,他們也有可支援其看法的經文,例如:
1. 64-6指出重生的人有可能背棄真道。
2. 11:21-22指出人若不常在神的恩慈裡有可能被棄絕。
3. 林前9:26指出人要攻克己身不致被棄絕。
4. 林前10:11-12指出要站穩在救恩中以免跌倒。
5. 彼後2:20-21指出得脫離罪惡的人若又陷入罪中景況會更不好。
  對此,贊成者認為以上經文所指的不是救恩的失落,而是一種警告或指神的管教,要信徒多結果子,以免最後會哀哭切齒。
  在這場預定論的爭論中,贊成者主要的立場是根據加爾文的神學,其預定論的核心出發點是上帝在施行救恩上的主權,如同因信稱義般,人得救不是因為他有任何善行以致得救,單單只因為神的撿選使他得救稱義,同樣的,人永遠的得救也不是因為他有多努力的去持守救恩,只是因為神既已撿選人使其得救,祂就堅守祂的旨意使其永遠得救。而反對者的立場主要是亞米念的主張,出發點是強調人的責任,若人一得救就是永遠得救,他可能就因此閑懶不結果子。
  其實正如以上所述,這項教義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與其他教義配合的。當人得救時,他是與基督與聖靈聯合了,若說在這聯合發生之後又可再分離,便是視此聯合為可變易的,而這是不合理的,因為把「永恆之神」與人的聯合視為「暫時」的。再者,當人得救時,他便是重生了,而根據約翰一書三章九節,他便不會總是陷在罪中,以致失去救恩。
  「加爾文談預定是在強調上帝在拯救的事上有絕對的主權,使人不致驕傲、自以為了不起。」
  從反對者的眼中看來,這教義最危險的地方是「讓人自以為有救恩以致閑懶不結果子」。但對贊成者來說,他們正是要常常自我省察是否真的得著了這救恩,若是真的得著了這救恩,怎麼可能不結果子?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應是讓我們更加的堅定信靠神的救恩,以至於能夠更多的結果子!

作 者:Robert  
作者簡介:臺灣 臺北 永和禮拜堂會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