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因信』是指人這方面的事,按照原文,『藉著信』應該是比『因信』更準確的翻譯方法。畢竟我們都知道我們得救的原因不是『信』本身,而是『父的揀選,聖靈的感動,基督寶血的遮蓋』所成就的救贖之工。
而『稱義』則是神的事,是上帝使我們稱義,或說上帝因著耶穌替代性的死,代替我們的原罪,使我們回到亞當當初受造的中性地位;因著耶穌救贖性的死,為我們的本罪付上代價,使我們成為聖潔;因著基督挽回性的復活,挽回了神的怒氣;因著耶穌複合性的復活,使人與上帝和好,滿足了神的公義;然後上帝差派聖靈感動我們,使我們能信,再藉著我們被動的『信』,使上帝稱我們為義。
所以,『得救、稱義、蒙揀選』是神于萬世以先(永恆裡)所命定;而『認罪、悔改、相信』是選民於短暫的物質界的一生裡對神救贖計畫的必然回應。
結論:『藉信稱義』是比『因信稱義』更好的翻譯或理解方式;而『得救、稱義、蒙揀選』當然在『認罪、悔改、相信』之前。
因信稱義的『信』,不是動詞,不是一件行動,不是人的意志所延伸的結果;因信稱義的『信』,是名詞,是一個抽像物件,是神賜給我們的禮物。
對基督的信仰,不是人主動相信的結果,而是人領受恩典的結果;是人領受了恩典才能信;不是人相信了以後才有恩典。
是自存的神,人才有信仰的對向;是神的形象樣式在人裡面,人才有信仰的本能能回應祂;是聖靈的感動,人才有尋找到祂而信祂的可能;是道成文字,人才有信仰的內容;是道成肉身,人才有信仰的意義。一切都本於祂、因著祂、為了祂、歸向祂。
神不是你要信就能信,也不是你不信就能不信的;而是所有人從亞當開始,皆已經死在罪中,而神在世界這個大墳墓之中,使我們靈魂蘇醒,救贖我們,再造我們,重生我們,而使我們能領受從神來的信,然後再繼續保守我們,使我們全然成聖。
在聖經裡,我看不到人的自存性,看不到人的主體性,看不到人的主動性,看不到人的意志,更遑論我們能主動的信靠那言語無法形容的終極上帝。
謹此
神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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